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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 介紹-組成 收入來源 比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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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 介紹-組成 收入來源 比賽方式 Empty NBA 介紹-組成 收入來源 比賽方式

發表 由 Admin 周六 3月 24, 2012 12:06 am

NBA是由NBA和ABA兩個組織在1976年合併而來, 當時只有22個球隊。 24秒進攻時間,3分球都是從ABA帶過來的。 今天的NBA有30個隊, 每個隊最多可以簽15個隊員, 其中12個上場隊員, 3個傷病員, 也就是說NBA有450(30 X 15)個現役球員。

NBA 介紹-組成 收入來源 比賽方式 Easter10東區

大西洋組 Atlantic

波士頓塞爾蒂克 Boston Celtics
紐澤西籃網 New Jersey Nets
紐約尼克 New York Knicks
費城76人 Philadelphia 76ers
多倫多暴龍 Toronto Raptors

中央組 Central

芝加哥公牛 Chicago Bulls
克里夫蘭騎士 Cleveland Cavaliers
底特律活塞 Detroit Pistons
印第安那溜馬 Indiana Pacers
密爾瓦基公鹿 Milwaukee Bucks

東南組 Southeast

亞特蘭大老鷹 Atlanta Hawks
夏洛特山貓 Charlotte Bobcats
邁阿密熱火 Miami Heat
奧蘭多魔術 Orlando Magic
華盛頓巫師 Washington Wizards


NBA 介紹-組成 收入來源 比賽方式 Wester10西區

西南組 Southwest

達拉斯小牛 Dallas Mavericks
休士頓火箭 Houston Rockets
曼斐斯灰熊 Memphis Grizzlies
紐奧良黃蜂 New Orleans Hornets
聖安東尼奧馬刺 San Antonio Spurs

西北組 Northwest

丹佛金塊 Denver Nuggets
明尼蘇達灰狼 Minnesota Timberwolves
奧克拉荷馬雷霆 Oklahoma City Thunder
波特蘭拓荒者 Portland Trail Blazers
猶他爵士 Utah Jazz

太平洋組 Pacific

金州勇士 Golden State Warriors
洛杉磯快艇 Los Angeles Clippers
洛杉磯湖人 Los Angeles Lakers
鳳凰城太陽 Phoenix Suns
沙加緬度國王 Sacramento Kings
NBA 介紹-組成 收入來源 比賽方式 Aeya10

NBA是由NBA和ABA兩個組織在1976年合併而來, 當時只有22個球隊。 24秒進攻時間,3分球都是從ABA帶過來的。 今天的NBA有30個隊, 每個隊最多可以簽15個隊員, 其中12個上場隊員, 3個傷病員, 也就是說NBA有450(30 X 15)個現役球員。

NBA球員的來源主要是美國的大學,合格的年齡是至少19。 每年經過兩輪「選秀」,每輪每隊一次機會,所以每年共有60人被選上。 一般來說,NBA球員的平均運動生命是13-15年,450/15=30, 也就是說, 每年被選上的60個球員,平均只有30位能拿到一份合同, 所以競爭特別激烈。 「選秀」的順序基本上是根據每個球隊上賽季的常規賽的戰績,16個進入PLAYOFF的隊排在最後面, 成績最好的最後選選。 其它14個隊用「搖獎」來決定順序,成績最差的自然中獎的機會就高一點。 NBA這麼做是為了保證球隊之間實力均衡,增加競爭性。

跟 NFL,MBL 等聯盟不同, NBA選手的合同是「保證」(GUARANTEE)的。 也就是說, 一旦簽了合同, 不管球員打不打球,合同期間工資照拿。 這是有原因的。 一般來說, 球員喜歡的球隊都比較集中,如果不要合同限制球員的選擇,那結果就是聯盟裡永遠就是那幾個強隊,缺少競爭, 缺少吸引力。 所以NBA用長期 GUARANTEE 合同, 球隊工資上限等一系列手段來保持聯盟裡球隊之間的均衡。


球隊「工資限額」:
目前NBA有兩個所謂的「工資限額」: 「軟限額」(SOFT CAP)和「硬限額」(HARD CAP),目前分別是$58MIL,$70MIL。 理論上來說,一個球隊的總工資不能超過「軟限額」,如果超出, 那麼球隊就不能再簽約其他球員了。 但為了鼓勵球員待在原來的球隊,保證聯盟球隊之間的競爭力, NBA又設立了許多特例, 例如:續簽本球隊的球員, 球隊可以超過「限額」一定的比例等等。 任何球隊一旦超過了「硬限額」($70MIL),那麼就要向聯盟交罰款。 目前罰款的比例如下:

超過額度 初犯罰款 慣犯罰款
$5 million or less $1.50 $2.50
$5 million to $10 million $1.75 $2.75
$10 million to $15 million $2.50 $3.50
$15 million to $25 million $3.25 $4.25

目前 New York Knicks PAYROLL 是$75,652,328, 因為不是「初犯」,所以今年要上交 (2.75 X $5,652,328)的罰款。

再說一下球員「工資限額」:
以前我說過NBA是非常論資排輩的聯盟,球員的薪水,可簽的合同期限都是和其在聯盟裡的資歷掛鉤的。 下面是目前最高工資和年限的情況和 Knicks 最高幾個球員的工資:

已服役年限 最高工資
2–6年 $9MIL 或 $14,511,000 (25% of the cap)
7–9年 $11MIL 或 $17,413,200 (30% of the cap)
10+ 年 $14MIL 或 $20,315,400 (35% of the cap)

Carmelo Anthony $18,520,000 (聯盟第八)
Amare Stoudemire $18,217,705 (聯盟第九)
Baron Davis $15,302,181 (聯盟第二十, CAVS付原合同的大部分)
Tyson Chandler $13,107,838 (聯盟第三十)

同樣拿MAX工資的球員的工資不完全一樣, 這是因為簽合同的時間不同, 而且NBA的合同允許每年工資上浮一定的比例:
2011/12 2012/13 2013/14 2014/15
Carmelo Anthony $18,520,000 $19,450,000 $21,490,000 $23,530,000
Amare Stoudemire $18,217,705 $19,948,799 $21,679,893 $23,410,988
Tyson Chandler $13,107,838 $13,604,188 $14,100,538 $14,596,888

可以看到,上面三個人($52MIL)就佔了 KNICKS CAPS 的很大成分, 其中Anthony和Stoudemire 都是MAX, 所以他們除了和其他隊做交易,並沒有多大的機動性。

再談談「保障合同」:
在美國職業運動裡,大部分合同都不是「保障合同」,或僅是「部分保障合同」, 像NFL, MLB, NHL等聯盟。 球隊可以隨時重新商談已簽的合同,也可以隨時中斷合同,解僱球員。 但NBA的球員工會比較得力,和球隊老闆的COLLECTIVE BARGAIN AGREEMENT(CBA)中都要求所以NBA合同是「保障合同」。 也就是說, 一旦合同生效,不管球員是否被解僱, 合同仍然成立, 被解僱的球員仍然照舊拿工資。

BARRON DAVIS 就是一個例子。 他和CLIPPERS簽了一份大合同後,被交易到CAVS。 為了給「新狀元」騰地方,CAVS解僱了他, 但合同依然生效, 所以CAVS還必須付他$15MIL的年薪。 後來紐約簽了他, 只付$1,352,181, 其餘的仍然是CAVS承擔。

NBA每個隊的單個球員實力都不會差太大,決定球隊成績的是隊員之間的配合程度。 NBA成立幾十年來,從來沒有「常勝不敗」的球隊,至今也只有 BULLS 唯一一次勝率超過了70(72-10)場,但即使那樣, 他們也輸了10場, 其中好幾場都是輸給了成績比他們差很多的隊。 在NBA裡, 有一句「名言」:"Anybody can beat anybody in any given night".

在NBA裡, 還有另外一句「名言」:「Nobody can be guarded one on one」。 這句話也變相的說明每個NBA球員都是非常有才華的, 要防止任何一個球員的得分,靠個人是不可能的。 舉個例子: 要是在 KNICKS 搞一個一對一的比賽, 排在前面的肯定不是薪水最高的幾位。

既然每個隊的球員都有能力, 那麼一個隊要贏球就必須靠配合了。 說到底, 籃球是一個集體項目,場上10個人只有一個球,要是每個人都要得分, 那是分不過來的。所以每個好的球隊,隊員的角色,分工都比較明確, 能各施其職。 剛進NBA的球員, 每個人都是很有天分的進攻選手, 但到了各個球隊後,風格就要根據隊裡的需要改變了, 這才有普通觀眾今天看到的各具特色的球員。

再說一說一個一般觀眾常問的事: 既然防守贏球,為什麼大部分球星都不防守。 要理解這個需要說說NBA的一句老話,Offense is talent, defense is effort. 也就是說: 防守是很辛苦的事,很少有人能進攻和防守都盡力的。 因為如果你拚命防守了, 那你進攻的能力肯定受影響, 所以一般大牌球星都是防守出工不出力,以便省下精力進攻。經常看NBA的人可能常常會聽到Commentator說到, "You got to attack him to make he work on the defensive end".

第一:在NBA裡, 客場比賽比較難打。 一般來說, 只有特別強的隊, 或較成熟的球隊才會有客場比賽的勝率超過半數(>50%)。 比如現在整個東部賽區只有五個球隊有客場比賽的勝率超過半數(>50%),而紐約隊所在的 Atlantic 分區一個都沒有。 除了對 76ERS 外,前面連輸的幾場球都是客場作戰,輸球不算奇怪。

第二:在前面連輸的對手裡, 只有 Bucks 得勝率沒有超過.500, 其他所有對手都比紐約強, 至少戰績顯示是這樣的。 而輸給 Bucks 的那場是客場, 兩個內線主要防守隊員因傷缺陣, 所以輸掉了也情有可原。

第三:除了個別場次外, 大部分比賽的比分都咬得很緊,一直到第四節他們都是有機會贏球的。 這說明球隊的實力還不錯,後面打得稍微好點兒就可能開始贏球了。 再研究一下比分就會發現,除了對 DALLAS 那場球外,KNICKS 每場都得分超過100,而全聯盟只有3個隊平均得分超過100, 這至少說明 KNICKS 的進攻不是問題。

既然進攻不是問題, 那防守自然是輸球的原因了, 這點相信大家都已看出來。 像對 BUCKS 的那場讓對方拿了17個前場籃板,今天又送給 BULLS 隊22個, 這樣還不輸球就沒有天理了。

NBA一共有30個隊,收入主要來源於下面幾方面:
1。 電視合同(包括全國,海外), 這是最大的一部分收入;
2。 MERCHANDISE 和 LICENSE, 像球衣,紀念品等;
3。 地方電視合同
4。 體育館有關的收入,像門票,飲料,快餐等。

(在這四個方面,不管目前隊內鬧得再怎麼樣,都不影響他們的收入,除非因為球打臭了,球迷都不來了,就想這場比賽的最後1分鐘。。。。。。)

第一,二部分收入屬於全聯盟的,所有30隊平分。 例如KNICKS多賣了LIN的球衣,但他們卻不會直接得益,要上交NBA, 然後大家平分。

第三部分收入全部歸球隊自己,收入的多少取決於球隊當地的市場,這種合同都是一簽幾年的。 大城市因為市場大,一般這塊收入就會高一點。 像紐約,洛杉磯等球隊,地方電視合同比其它小市場大的多。NBA裡, 窮隊和富隊收入主要的差別就在此。
最後一部分是體育館有關的收入,這也是全部歸球隊自己。
清楚了這些後就容易瞭解JEREMY對一個隊的價值了。 根據上面所說的我們可以看到, LIN帶來的效益對其所在的球隊直接的益處是「體育館有關的收入」,所以對那些門票賣不出去的隊來說,他的吸引力很大。 可以想像,那些隊一般都比較差,市場不怎麼樣。 像紐約,洛杉磯,WARRIORS這樣的球隊,平時票都會售完, 所以他的加盟並不會帶來多大的好處。

至於提高票價的想法,也不是那麼簡單的。 因為每個隊都有很大一部分SEASON-TICKET持有者, 這些票價都是幾年前就定好的, 不能輕易改動,所以剩下的就是零售票價了。 然後你又要保證一部分票價足夠便宜,以便低收入群體負擔得起, 所以能提價的票是有限的。

所以說,JEREMY 的經濟價值對整個NBA雖然大, 但對具體的某個隊不一定有多大的直接效益, 除非那個隊需要他去幫忙賣門票。

對每個NBA球隊來說,收入有兩種:
一種是本地市場收入,如門票,比賽時賣得飲料,食物,當地電視合同,當地廣告權等。2011賽季前,這部分都歸球隊自己所有。 這部分相差就大了,市場大的球隊,收入相對地也高,所以也負擔得起高薪球員,相應的球隊成績就好,反過來更吸引球迷。結果是富的愈富,窮的愈窮,球隊之間水平相差很大,這樣的結果是整個聯盟球隊之間失去競爭性,對球迷失去吸引力。
另一種是聯盟統一的經營收入,像 National & 海外電視合同(~$900MIL/年),冠名權,球衣褲,紀念品等,加起來有近 $2BIL,由30個隊均分。新的 CBA 裡的「收益共享」,將對當地電視合同收入也進行部分共享,目的就是平衡各隊之間的實力,增加競爭性。

說到底,NBA是一個為盈利而存在的聯盟,除了 Allen 把 Blazers 當玩具外,其它球隊老闆都是想賺錢的。多年的經驗證明,一個球隊想要賺錢,最根本的就是要贏球。只要贏球,球迷自然會增多,上座率,上視率就會增加,相應地球隊賺錢就多。(唯一的例外:Warriors 不贏球,但卻有上萬人在 Season-Tickets Waiting List 上; Hornets 即使在打進西部決賽時,球票都賣不掉)。

舉個例子:former Senator Bill Bradley, Princeton 畢業後,沒有立即參加 NBA, 而是選擇作為 Rhodes Scholar 到 Oxford University 又學習兩年。他加入 Knicks 後,十年間一直是紐約最受歡迎的球員,原因不是他是 Princeton 畢業的, 而是他幫 Knicks 贏了僅有的兩次冠軍。

紐約從2001年以來,一直虧本。但去年簽了 Anthony 後,轉虧為贏,不但第一次賣光了 Season-Tickets,而且還有 Waiting List,原因是大家認為 Knicks 有贏球的希望了。

聯盟規定,隊內工資超過工資帽的球隊,不能再簽約自由球員。


NBA共有30個球隊,分東,西部2個賽區 (Conference),每個賽區又分為3個地區(Division),一般正常的賽季有82場,同Division的球隊一般相互打4場,不同Conference賽區的打2場, 同Conference賽區的打3或4場。每賽季每個Conference戰績最好的8個球隊進入Playoff,根據戰績排為1到8號種子, 然後1對8,2對7,3對6,4對5。常規賽成績好的球隊將擁有主場優勢。 過去第一輪是五盤三勝制,後來因為暴冷門的概率高,再加上經濟原因,所以改成了七盤四勝制。

如果兩隊或兩隊以上常規賽成績相同,NBA用下面的順序,決定Playoff排名:
1。Division 冠軍排在前面。 如果還不能決定,
2。球隊相互之間的成績好的排前。 如果仍然相同,
3。如果兩隊同一Division,對同 Division 對手的成績好的排前,如果還不能決定,
4。對同 Conference對手成績好的排前,如果還不能決定,
5。對同 Conference 進入 Playoff 對手的成績好的排前,如果還不能決定,
6。對另一個 Conference 進入 Playoff 對手的成績好的排前,如果還不能決定,
7。總淨勝分。

除了上面按成績排名外,作為特例,Division 冠軍自動排在前四名。也就是說,儘管Division 冠軍的成績可能在整個Conference低於前四,但他還是自動成為4號種子。舉個例子: 假設Boston最後贏了Atlantic Division,但成績是第五名,排在Orlando和Atlanta之後,那他們將是4號種子,而不是5號。有一點要強調的是, 儘管他們是4號種子,第一輪要遇上5號種子,不過因為5號種子的成績比他們好,所以5號種子將擁有主場優勢。

在第一輪還是五盤三勝制時,NBA出現過兩次8號種子打敗一號種子;
1994 Denver Nuggets
1999 New York Knicks
改成七盤四勝制後,也發生過兩次,
2007 Golden State Warriors
2011 Memphis Grizzlies

NBA常規賽


常規賽之前有兩項重要的熱身賽事,分別是夏季聯賽和季前賽。夏季聯賽(NBA Summer League)在選秀之後舉行,由新秀和三年以下球齡的球員參加,主要為考察新人而設,又稱為「拉斯維加斯聯賽」。季前賽(Preseason)在每年的10月份舉行,為常規賽前最後的熱身賽。每支球隊參加季前賽的球員名單基本與常規賽相同,不過主力上場的時間很少以避免受傷,主教練也借此機會來演練不同的陣容。夏季聯賽和季前賽允許非NBA球隊參加,而NBA還會把部分季前賽安排在海外進行。
NBA比賽每年11月第一個星期的星期二,常規賽(Regular season)正式拉開帷幕。在常規賽中,每支球隊需要打滿82場比賽,主客場各佔一半,其中與同一賽區的球隊要打四場,與同一個聯盟不同賽區的球隊打三到四場,與另一個聯盟的球隊打兩場;一個賽季每支球隊在自己的主場至少與其它29支球隊進行一次交鋒,NBA是目前北美頂級職業運動唯一一個所有球隊在常規賽全部碰面的聯盟。常規賽的賽程比較緊湊,球隊在每個星期有三到四場比賽,而且每個賽季都有不同程度的「背靠背作賽」、連續客場作賽等難度賽程。除揭幕戰外,聖誕節比賽也是常規賽的焦點賽事;NBA在每年聖誕節安排的比賽,通常是當前最具人氣的球星之間的對壘,如2007-08賽季的聖誕節比賽由勒布朗·詹姆斯率領的克里夫蘭騎士對陣德懷恩·韋德領銜的邁阿密熱隊[18]。常規賽還設有每週東(西)部最有價值球員和每月東(西)部最有價值球員。
進入常規賽後球隊之間仍然可以進行交易,直至到賽季的第16個星期四,這一天是球員交易的最後期限。不過過了這個期限球隊仍可以解僱隊中的球員,或者跟任意球員簽訂十日合同



常規賽獎項
四月份常規賽結束,緊接著進行季後賽。NBA官方會陸續頒發一些獎項來表揚常規賽表現出色的球員,以及評選最佳陣容,最佳防守陣容及最佳新秀陣容。
NBA最有價值球員,年度MVP,所有球員最夢寐以求的獎項。從球員個人能力,對球隊的影響以及球隊成績等多方面綜合評選
NBA最佳新秀,年度表現最好的新秀
NBA最佳防守球員,年度最佳防守球員,多數由中鋒獲得
NBA最佳第六人,年度最佳板凳球員,替補出場次數必需大於首次次數
NBA進步最快球員,年度數據提升最多的球員
NBA最佳教練,全聯盟成績最好的球隊教練不一定能獲此殊榮,一般由善於挖掘球隊潛力,帶領球隊取得意想不到成績的教練獲得
NBA最佳經理,由體育新聞雜誌(Sporting News)頒發的非官方獎項,不過已得到廣泛認可
NBA體育精神獎,表揚公平競賽的球員
沃特·肯尼迪公民獎,表揚熱心慈善公益活動的球員,由職業籃球作家協會頒發




NBA全明星賽


在次年二月,常規賽將會暫停一週來舉行一年一度(1999年曾因勞資糾紛停辦[20])的NBA全明星賽(All-Star Game)。美國及加拿大當地球迷對全明星先發陣容進行投票,全世界球迷也可以通過互聯網來投票。東西岸各個位置得票最高的球員將獲得首發,其餘14名球員由各隊教練投票選出,全明星教練則是由全明星賽兩週前東西岸成績最好的球隊教練擔當(可以多任,但不能連任)。東西岸獲勝的一方表現最好的球員將獲得全明星賽MVP(通常是得分最高的球員)。全明星賽前還有一系列的表演及活動來吸引球迷們的眼光,整個全明星週末的活動包括:
新秀挑戰賽,由當年新秀挑戰去年新秀,設有MVP獎
技巧挑戰賽,參賽者必須在最快的時間內完成運球,傳球,投籃,上籃等一系列動作方能獲勝
三分大賽,規定時間內在5個角度投中最多三分球者勝出
扣籃大賽,參賽者嘗試做出各種高難度、極具觀賞性的扣籃動作,通常邀請歷屆扣籃大賽冠軍作為評判
混合投籃賽,由一名現役NBA球員、一名現役WNBA球員和一名退役的NBA球星組成隊伍,按要求在不同的投籃點投籃,完成最快組勝出
除此之外,在整個全明星週末期間,每天都有NBA嘉年華的演出。




NBA季後賽


NBA季後賽(NBA Playoffs)在每年4月下旬開始,東西岸各有八支球隊獲得季後賽資格。東西兩個聯盟中各個賽區的冠軍加上成績最好的賽區第二名組成前四號種子,這四支球隊再按照常規賽的成績依次排為一到四號種子。剩餘四支球隊則按成績依次排為五到八號種子。
季後賽採用七場四勝制,除總決賽外,都採用2-2-1-1-1的主場分配方法(總決賽為2-3-2),擁有四個主場的一方將會在第一、二、五(如果需要)、七(如果需要)場比賽坐鎮主場,第三、四、六(如果需要)場則是征戰客場。對陣雙方的主場優勢並非由種子排位的高低來決定,而是由雙方在常規賽的成績(勝率)來決定。因此,如果一個賽區冠軍作為四號甚至三號種子,但是常規賽勝率在聯盟中卻排在五名之後,那麼在首輪對陣五號種子或者六號種子的時候將有可能沒有主場優勢(比較雙方成績)。種子排位只決定球隊在季後賽的走勢。
經過三輪的淘汰賽,獲得東西岸冠軍的兩支球隊將進入最後的總決賽。總決賽(NBA Finals)一般在每年的6月進行,採用七場四勝2-3-2的賽制,雙方成績較佳者將獲得第一、二、六(如果需要)、七(如果需要)場的主場權利,作為補償,成績較差者將獲得第三、四、五(如果需要)連續三個主場的權利。系列賽由一方先贏得四場比賽就結束,獲勝的球隊將獲得NBA總冠軍。冠軍球隊將捧得拉里·奧布萊恩杯,表現最出色的球員(一般是冠軍隊球員)將獲頒總決賽MVP。每位冠軍成員在賽後還會獲得一枚總冠軍戒指,上面刻有球隊標誌以及奪冠年份



NBA季後賽(NBA Playoffs)是NBA常規賽後舉行的淘汰賽賽事。每個聯盟在常規賽的最佳成績的8隊(2個聯盟,6個賽區,共16隊)會晉身NBA季後賽。約於4月下旬開始,賽季前球隊的種子排名由多種因素決定。各聯盟的前四名種子由各賽區排名第一的球隊和餘下的成績最好的一支球隊組成,前四位種子的排位則根據各自的成績來排定;而對賽方式如下:擁有較高的種子排名會有許多優勢。由於一號種子將挑戰八號種子,二號對陣七號,依此類推,而 第1種子和第8種子的勝方與 第4種子和第5種子的勝方。因此有較高的種子排名意味著將面對較弱的對手。

賽規改革
06-07賽季之前,季後賽種子排名規則為:排名1-3由3個賽區的榜首球隊以成績排列,而4-8則由其他球隊按排名排列。
關於季後賽種子排名規則一直存在著爭議。
由於一個賽區的亞軍可能比其餘2個賽區的冠軍成績還要好(即是一個賽區的冠亞軍同時亦是聯盟的冠亞軍)。如果排名1-3只由3個賽區的榜首球隊以成績排列,而4-8則由其他球隊按排名排列。那聯盟冠軍便是第1種子,聯盟亞軍便是第4種子。只要兩隊球隊於首輪晉級便會於第二輪對陣,對於這兩隊球隊來說會晉級會比較辛苦及不公平。
這個問題於2006年NBA季後賽的西部聯盟出現。聖安東尼奧馬刺和達拉斯小牛皆是西南賽區球隊,亦是聯盟的冠亞軍。他們於第二輪便要對戰。而且,西北賽區冠軍丹佛金塊,成績不及第4、第5、第6、甚至第7種子。但卻位於第3種子的有利位置。最後,NBA便進行賽規改革,確保聯盟中成績最好兩隊於聯盟決賽之不會對戰。

比賽形式
季後賽實行七場四勝制,每支球隊將與對手最多進行七場比賽,最先贏得四場比賽的球隊將進入下一輪,而敗者被淘汰。由於比賽共有4輪,因此此種比賽形式稱為7-7-7-7

主場優勢
由於多數球隊主場比賽成績遠勝作客,因此每個對戰中,常規賽成績較好的一隊有主場優勢。所以,如果一個賽區的冠軍常規賽的成績不如另一個賽區的第三名,這個冠軍還會是第四名種子隊,但和那個第三名(假設是第五名)進行季後賽時並沒有主場優勢




NBA總決賽


季後賽的最後一輪,也就是所謂的 「NBA總決賽」,是在兩聯盟的勝出者之間進行,最多共舉行七場比賽。總決賽在六月舉行,通常都非常激烈。總決賽的冠軍將獲得拉里•奧布萊恩獎盃,冠軍的每位成員都將獲得一個 NBA總冠軍戒指,其中最優秀的球員會獲得 NBA總決賽最有價值球員的榮譽。而勝出球隊往往會於自己城市舉行勝利巡遊,成為城中大事



NBA總決賽,是爭奪NBA最高榮譽NBA總冠軍的賽事,1986年前稱NBA世界冠軍系列賽,也是NBA季後賽的最後一輪比賽,每年6月初舉行,由東部冠軍對陣西部冠軍.比賽採用七場四勝制2-3-2的形式,常規賽成績較優者將獲得多一個主場的優勢,系列賽的第一、二、六(如果需要),七(如果需要)場比賽在他們主場進行。首先勝出四場的球隊將獲得最後的總冠軍,贏取奧布萊恩杯,冠軍球隊的所有成員都會獲得一枚總冠軍戒指。比賽還設立總決賽MVP獎,頒給在系列賽表現最出色的球員,一般是冠軍隊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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